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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洪发改社字〔2010〕53号)


市教育局:

  为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社字[2010]1179号)下达我市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00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用于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及购置教学实训设备。现随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二、要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三、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责。要按项目申请时的承诺落实配套资金,不留缺口。

  四、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五、请于每月25号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以便掌握工程总体情况和及时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南昌市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量开工年份建成年份投资类别总投资已下达投资累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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