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洪发改社字〔2010〕53号)
市教育局:
为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社字[2010]1179号)下达我市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00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用于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及购置教学实训设备。现随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二、要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三、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责。要按项目申请时的承诺落实配套资金,不留缺口。
四、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五、请于每月25号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以便掌握工程总体情况和及时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南昌市中等职业教育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量 | 开工年份 | 建成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投资 | 累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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