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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0〕138号)


各县(区)卫生局、县区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的决策,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我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南昌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方案

  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南昌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全市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扎实推进我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保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江西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卫医政字[2010]6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洪发[2009]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保持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优先选择危及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预后较好的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开展救治试点工作,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等相关制度的紧密结合,探索有效的补助和支付办法,实行免费救治,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救治。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患儿法定监护人自愿救治,实行疾病风险告知和手术同意制度。
  坚持统一方案。全市统一补助模式、统一确定定点医院、统一补助标准、统一补助办法等。
  坚持合力保障。对救治病种,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和慈善机构救助等合理分担医疗费用,在定额费用的基础上,实行免费救治。
  坚持稳步推进。符合救治条件的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实行免费救治试点工作。
  三、救治对象
  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原粒细胞部分分化型白血病3个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开展免费救治试点工作。
  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患有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先天性主动脉缩窄、先天性肺静脉异常引流7个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开展免费救治试点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一)儿童白血病
  根据省卫生厅部署,2010年度对47例白血病患儿进行免费救治。以后每年对新增约29例进行免费救治。
  (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根据省卫生厅部署,2010年度对739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进行免费救治。
  五、定点医院
  按照安全、有效、优质、价廉和便捷的要求,从省卫生厅确定了的定点医院中选择6家白血病、5家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定点医院(见附件1)。对疑难、复杂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经定点医院诊断后可转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等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外省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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