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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所辖县(区)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所辖县(区)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的通知
(苏教督导〔2010〕9号)


溧水县、高淳县、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人民政府:
  6月22日至28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组织督导考核组对你们2009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现将督导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督导考核意见,认真加以研究,巩固已有成绩,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本地教育发展水平。
  请你们将整改方案于9月底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团。

  附件:
  1.关于溧水县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2.关于高淳县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3.关于玄武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4.关于白下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5.关于秦淮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6.关于建邺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7.关于鼓楼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8.关于下关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9.关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10.关于栖霞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11.关于江宁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12.关于浦口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13.关于六合区人民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1:
关于溧水县人民政府
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要求,省督导考核组依据《江苏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试行)》,于6月24日~25日,对溧水县人民政府2009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省级督导考核。期间,督导考核组听取了县政府领导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走访了教育、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座谈会,实地查看了城区、东屏、石湫的中小学、幼儿园和成人教育中心共14所学校。现将督导考核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领导高度重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一是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教育局和基层学校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努力做到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考虑教育需求,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二是推进镇(区)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坚持并完善对镇(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考核组,对“七镇一区”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责任进行督导考核,进一步促进了镇(区)政府落实教育工作责任,提高了办好农村教育的积极性。
  三是通过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评估验收。2009年11月,经过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专家组的评估,2010年1月被省政府办公厅授予“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
  四是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着力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排查,建立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制订了县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举办学校(园)安全工作培训班。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第二高级中学等三所学校被表彰为首批江苏省和谐校园。
  2.不断增加教育的投入,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009年,全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9912.3 万元,比2008年增长44.11%,经常性财政收入117900万元,较上年增长41.59%,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52个百分点。2009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小学5711.21元,初中 6340.57元,比2008年分别增加1147.63 元和 2690.58元。 2009年,县财政安排并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小学每生384元,初中每生606元,分别比2008年增加了48元和64元。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逐年增长。2009年全县教师月平均收入为5014元,比2008年增加1233元。2009年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274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建立全覆盖的助学体系。2009年共发放“助学券”款123.23万元。实现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15年基础教育政府扶贫助学“全覆盖”。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全免费教育。建立对职教类学生发放职教助学金制度。2009年发放金额达460.55万元。对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免收学生班车费。2009年减免费金额达12.8万元。
  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全县26所义务教育学校4141名在职及退休教职工按照新标准实施了绩效工资。工资水平达到公务平均工资水平。
  完成一批重点工程。分别投资800万元和350万元新建了吸纳外来务工子女就读的第二初中和永阳新区小学的教学楼。开发区幼儿园、永阳成教综合楼及和凤中心小学食堂等工程都按期建成。政府为县第二高级中学申报“四星级”高中,继续加大了投入。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实施省、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2009年,完成16所市级农村合格园、3所省级农村合格园建设任务,总投入达1075万元。全县现有幼儿园22所,其中14所为省优质园(占63.6%)。有省市实小13所(占50%),省示范初中12所(占85.7%),高中全部为三星以上。县特殊教育学校是江苏省首批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不但完成了残疾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还拓展到职业技术教育,并以此为依托建立了就业和实践基地。被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表彰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县职教中心校被授予“江苏省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2月被确认为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同时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10月通过了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验收。
  3.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规范办学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成立“县管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情况,帮助学校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学校及时整改。省教育厅出台“五严”规定以后,县教育局积极响应,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五严”规定规范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并逐步加以落实。积极探索对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工作。制订了《溧水县义务段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方案》,并组织人员逐校进行了评估,对“达标”以上的学校进行了奖励。
  二是以东庐中学为标杆,以“一优两促”(优化学习过程、促进教师成长、促进学生发展)工程为抓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的品质。2005年9月,县教育局就制定了《关于“一优二促”工程的实施意见》并下发执行。历时四年的扎实工作,进一步转变了广大教师的教学思想;在改革和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提高学科教学水平,进一步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等方面取得了实效;使“东庐”这个品牌走出南京,走出江苏。东庐中学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表彰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三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的品位。组织参加第15届科技创新大赛,获市二等奖4个、三等奖10个。举行县第9届艺术月活动和第46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第二实验小学“哆唻咪”合唱团在北京国家图书馆音乐厅举办的“祝福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魅力校园合唱汇演”中获得二等奖,并获南京市第七届金陵合唱节金奖。
  4.强化教师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局管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调整校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举办教育系统负责干部培训班。开办中小学中层干部教育教学管理培训班,提升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制订教师培训方案,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县三级培训,培训的覆盖面大,密度高,有力地推动了教师教育水平的均衡化。
  三是不断优化教育行风。认真开展教育系统行风评议,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机关服务效能。认真办好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二、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
  主要问题:一是教育经费政策执行不到位。溧水县2009年预算内教育拨款比上年大幅度减少,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也没有做到逐年增长,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中有1500万元用于发放教师绩效工资,财政没有在预算内足额安排教师的培训经费。二是一些幼儿园班额过大。中小学规范办学、推进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效果还不显著。
  建议溧水县政府:
  1.依法加大教育投入的力度。要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要规范使用教育费附加。要根据溧水的区域特点,继续加大对教师培训的投入,重视骨干教师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留得住的教师队伍。要继续加大对高中教育的投入,逐步化解高中债务,促使高中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要以南京市整体进入“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尽早谋划,加快步伐,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城区)的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和布点建设,尽快解决个别学校初、高中分离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满足城乡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要加大规范办学的推进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督导考核结果:良好。

  附件2:
关于高淳县人民政府
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要求,省督导考核组依据《江苏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试行)》,于6月22日~23日,对高淳县人民政府2009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省级督导考核。期间,督导考核组认真听取了县政府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账册和档案材料,召开了由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部分校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两个座谈会,访谈了政府、财政、教育等分管领导,实地察看了高淳职教中心、高淳高级中学、湖滨高级中学、 淳溪中心幼儿园以及东坝、砖墙两镇的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中学和成人教育中心。现将督导考核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一是县镇两级政府职责明确,工作务实。高淳县委、县政府积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认真履行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动摇。全县形成了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教育部门牵头、社会各方参与、上下协调联动、注重长效建设的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就教育的发展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幼儿教育、学校安全、教育现代化建设、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等问题。出台了《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高淳县幼儿园(办学点)布局规划调整方案》《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9年镇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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