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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所辖县(区)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的通知

  二、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
  下关区教育发展的势头很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和教师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责任表示满意。但对照省定考核标准还存在问题。一是尚未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区级教育经费结算中心”。 二是区域内中小学校际之间在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教育装备价值和骨干教师比例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还有外流现象。三是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求中小学参与的各类创建达标或检查评比项目过多过散。四是部分学校“三表”即作息时间表、总课表和课外活动表未按规定在校园网公示。
  建议下关区政府:
  1.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管理水平。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受干扰。要按规定建立区级教育结算中心,教育、财政要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对学校的检查评比要统一扎口,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认真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为学校创设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2.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围绕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入学机会、保障能力等方面继续改革创新,增加投入,提高水平。加快实施滨江开发中小学、幼儿园配套建设项目,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培养更多的名优特教师,完善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提高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
  3.进一步改革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下关区现有32所幼儿园中民办园达到15所,公办园、优质园比例还有待提高。区政府要确立学前教育准公共产品的地位,探索建立“以政府办园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园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办园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学前教育规划布局以政府为主,经费投入以政府为主,办学主体以公办为主,幼儿教师待遇和社会保障以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和谐、优质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督导考核结果:优秀。

  附件9:
关于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要求,省督导考核组依据《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试行)》,于6月25-27日对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府2009年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期间,督导考核组听取了区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访谈了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学校校长、教师座谈会,实地考察了雨花外国语小学、板桥中学、中华中专、实验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9个办学机构和单位。现将督导考核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领导高度重视,优先发展落到实处。
  雨花台区委、区政府坚持科教兴区战略,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坚持教育发展“三优先”原则,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始终把教育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把教育工作摆在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在每年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中都列有明确的教育发展目标。区四套班子领导经常深入学校和幼儿园调研,倾听意见和建议,现场办公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善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雨花台区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经费,做到了“三增长一提高”。 2009年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为22000万元,比上年的15602万元增长41.01%;财政经常性收入为172374万元,比上年151671万元增长13.65%,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7.36个百分点。预算内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达到7182元,比上年的5036元增加2146元;初中生均教育事业费为8110元,比上年的4948元增加3162元,做到了逐年增长。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小学450元、初中650元,均超过了省定基准定额标准。安排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专款200万元,所需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2009年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16.53%,比2008年的14.88%高1.65个百分点。2009年共收到市财政分配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333万元,当年全部拨付教育使用,大部分用于学校基建和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教育经费监管。全区学校经费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
  2.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推进教育均衡。
  一是幼儿教育快速发展。雨花台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出台《关于扶持幼儿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幼儿教育发展提升计划。全区现有幼儿园25所,其中,省优质园16所,占总数的64%,100%幼儿园达省合格园标准,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99.3%。
  二是义务教育相对均衡。投入巨资,在全市率先完成村小提升、薄弱学校改造和“六有”工程,先后建成了雨花台中学初中部、春江学校、景明佳园小学、雨花外国语学校等一批新校,改造了一批老学校,全面改善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雨花区坚持将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全民教育规划,享受同城待遇。2009年,全区用于安排外来工子女就学专项资金达185万元,共接收5204名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在公办小学就读3600名,占90.1%,在公办中学就读1207名,达100%。全区三类残疾(视力、听力、智障)儿童随班就读,入学率100%。
  三是高中教育稳步提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中教育,高标准改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配备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强学校管理,构建和谐育人氛围,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不断提升。全区2所普通高中,分别为省四星级和省三星级高中。
  四是职社教育特色发展。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是全国重点职业学校。雨花台区是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区财政按社区人均1元标准划拨专项资金,依托社区教育中心整合街道各类教育资源,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教育需求,开展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2009年,全区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人员121076人次,占全区居民总人数的56.8%。
  3.实施规范管理,注重教育内涵发展。
  雨花台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意见》,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强化督导机制,建立科学、多元的评价机制。每年区审计局对全区教育经费进行审计,教育局内审机构对学校进行审核,实施校长离任必审制度。依法加强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收费程序。此次督查,没有发现学校搭车收费和以办教育为名向师生集资、借资、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校及师生摊派各类报刊、书籍现象。完善扶贫助学机制,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及时足额拨付政策规定的助学经费。2009年拨付职教生“国家助学金”79.95万元,义务教育学校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45750元。
  推进“规范管理、示范管理、模范管理”模式,开展“平安校园、优质校园、和谐校园”评比,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导发现制、评比激励制、创建目标引领制”等制度。实施系统考评激励机制,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品牌战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品牌建设和办学特色的形成。依托雨花台、科技馆、软件园等校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创建特色品牌。注重加强科技、体育、艺术教育,中小学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等活动丰富多彩。如雨花台中学、区实验小学的足球和科技教育,共青团路中学、西善桥中学的环保教育,共青团路小学乒乓文化,小行小学无线电测向,板桥小学腰鼓教育,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综合实践课程等都彰显了各自的特色。
  4.注重人文关怀,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雨花台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了《雨花台区名师队伍建设计划》,建立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激励机制,注重人性关怀,善待教师。2009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教师待遇有了大幅度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基本持平。建立优岗计划,对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劳模等按月发放津贴,2009年共发放28.8万元。落实教师医疗保障,按标准及时报销教师医疗费,定期进行体检,对换肝、换肾等危重病患者给予补助。在进编指标上优先满足教育的需求,按编制及时补充合格教师,2009年引进和招聘合格教师58名。建立完善教师、校长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雨花台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意见》《雨花台区2008-2010年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成立了“雨花台区教师发展学校”,构成了多层次培训模式和继续教育体系,在岗在职教师的培训率达100%。2009年人均安排培训费750元,教师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8000人次。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3.9%。教师撰写的558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全国、省、市级各项评比和专业刊物发表,199人次参加各类教学竞赛活动获奖。雨花区被评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区。
  二、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
  1.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学校规划和建设进程。雨花区用教育费附加发放绩效工资,个别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区政府要根据南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雨花区域范围内人口剧增的实际,教育资源需求不断增加的实情,加大经费投入,统筹考虑、长远规划全区教育整体建设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的比例,改善属地管理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
  2.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提升工程。要围绕雨花教育“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和名师计划,优化学校管理,提升办学质量和教育发展综合实力,率先把雨花区教育建成为优质均衡的先导区、规范办学的样板区和素质教育的示范区,为全面建设科学雨花、生态雨花、和谐雨花作出更大贡献。
  督导考核结果:优秀。

  附件10:
关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要求,省督导考核组依据《江苏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试行)》,于6月23日~25日,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2009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省级督导考核。期间,督导考核组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和自评说明,查阅了有关文件和台帐资料,实地考察了迈皋桥中心小学、南江中学、龙潭中心小学幼儿园等8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分别召开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校校长和教师座谈会,访谈了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学校领导。现将督导考核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履行政府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区委、区政府多次研究教育工作,经常深入学校调研、指导工作。出台了《栖霞区“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了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和评估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工作格局,有力地推进了全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区政府建立了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并单列,在教育投入上做到“三增长一优先”。按规定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教师工资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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