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委农工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环保局、文明办负责落实。
14.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原则,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步伐,争取三年内全部纳入城市规划和管理体系。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市近郊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生态功能区和不宜居住的村庄以及偏僻山区零散村庄,创造条件建设集中居住区,逐步实施整村搬迁。其他广大农村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由市委农工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局、扶贫办、民政局,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跨越式发展支撑能力
15.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开工建设机场至登封至洛阳等城际铁路。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网,加快城际快速连接通道建设。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口岸办负责落实。
16.加强能源基地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继续推动火电机组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新增电力装机520万千瓦。大力推进市级220千伏供电网架完善、旧城区电网改造以及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煤矿矿井和天然气管网。
由市发改委、煤炭局、公用事业局,洛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17.加强生态体系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改扩建农田防护林1000万亩,完成造林面积400万亩。
由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全面提升开放水平,以开放带动全局
18.着力承接产业转移。把承接产业转移与调结构、育集群、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相结合,围绕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先导产业发展,突出龙头带动、市场带动、配套带动、技术带动,有针对性地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
由市工信局负责落实。
19.加强与央企战略合作。探索建立与央企对接合作长效机制,谋划开展新一轮对接洽谈活动,再签订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推动央企扩大投资规模,在我省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