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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

  (九)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实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全科医生目标
  46.大力推进全科医生的培训、培养,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7.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从制度上规范全科医生培养、培训问题。(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48.为乡镇卫生院招收866名以上定向免费医学生。(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9.安排500名乡镇卫生院和1285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其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00名。(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50.启动实施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
  51.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90名,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目标。(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
  52.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全省完成乡镇卫生院培训医疗卫生人员6584人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1500人次、村卫生室培训卫生人员25772人次。(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53.加大卫生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建设,选拔培养300名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54.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稳定医疗卫生人才的长效机制。落实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做好志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按高校隶属关系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继续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等。(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十)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
  55.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服务和适宜技术。(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56.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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