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要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科学设置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分层次、分类别有重点的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内容上,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对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行业规范和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在方法上,要采取集中教育、分散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方法,力求形式多样、通俗易懂、新颖实用。通过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廉洁从业和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原则,围绕廉政教育机制、权力监控机制、纠风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机制和从严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相关的规定制度,努力形成有医药卫生特色的制度体系。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中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新闻舆论和党风联络员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果。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跟踪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定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行使行政权力等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加强对财务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行政审批权力透明运行情况的监督以及重要部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做到事事有监督,处处受监督,人人都在监督之下。四是加大惩处力度。要突出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对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必须坚决查处;情节恶劣的,要依法吊销执业证书并向社会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要继续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信访举报集中管理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做到“三不放过”,对署实名举报的“不放过”,件件有调查、有回复;对举报线索具体的“不放过”,做到每个线索都见底;对影响单位发展稳定的举报“不放过”,坚持查明事实,维护稳定和发展。要加强与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对发生和查处的重点案件,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市卫生、食药监局。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