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社〔2011〕3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2011年全国及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医改近三年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我们制定了《2011年全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2011年全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根据2011年全国及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和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为居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一、筹划“十二五”,不断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继续坚持政府举办为主和城乡联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上半年完成对辖区内“十二五”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制订。按照城市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进程,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各市(区)政府所在地和中心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划布局;每个建制镇(街道)要按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建好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农村要全面推进镇村社区卫生机构一体化建设。
古城区要按照“增量建公立、存量调结构”的原则,稳步推进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年内要建成沧浪新城、金阊新城和平江区苏锦街道3家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区完成1-2家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并实施中心和站的一体化。
二、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我市在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一是继续抓紧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全覆盖,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的调研工作,为下一步政策制订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监管和督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方式,切实做到制度实施不走样。三是开展对《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培训,全面理解和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形成科学规范的用药观念,自觉地合理使用基本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