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在规范实施的基础上,按照“以投入换机制,以机制换保障,以保障惠民生”的基本思路,统筹推进管理、人事、分配、财政保障、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一是要加快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工作。要抓紧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管理上可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方式。二是完善投入补偿机制。政府要以专项补助的形式,切实承担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同时对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部分给予收支差额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各地要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情况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个人分配相挂钩。
  三、加快卫生信息资源整合,促进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是提升社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与综合医院资源共享提供重要路径,是有效解决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烦”的重要渠道。建设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推进以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医疗便民服务“一卡通”工程,居民健康信息逐步实现 “记录一生、服务一生、受益一生”的目的。
  整合基本医疗、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慢病管理、体检等信息资源,从而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共享,为实现面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全方位信息化管理,实现面向社会大众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为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时监管提供更加科学的管理手段。
  年内,城区将对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逐步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的网上采集,并作为年终考核和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丰富社区卫生服务内涵
  不断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全面提高服务能力。一是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做好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的复核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创建,争取建成4-5全国或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家市级以上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家市级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二是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35元/人。各地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服务要求,重点强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以及慢性病、重性精神病和老年人群的服务。三是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方式。全面实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主动上门提供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全市居民社区门急诊人次占当地总量的比例要继续稳定在55%以上(各市、区达60%以上,城区达25%以上),门诊均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60%以上,社区预防保健人次达到当地总量的90%以上。四是规范开展二年一次的60岁以上老年居民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全面做好老年居民健康体检的后续管理工作。全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力争达65%以上,电子信息化管理率达50%以上,60岁以上老人建档率达到95%以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