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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5.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医院“依法治药”。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二、三级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医院药事工作评价标准(试行)》,依法依规开展医院药事工作。进一步健全医院药学工作组织,努力改进药事服务工作。切实依法加强毒麻精放药品的管理,严格“印鉴卡”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临床药师制。突出抓好临床合理用药,加大培训力度,完善监测制度,优化监测手段,强化考核奖惩。科学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对多重耐药菌的监测。以质量和安全为重中之重,推进医院静脉用药配制中心规范化建设。重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工作。加大医院药事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我省医院药事工作水平。
  四、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医疗急救能力建设
  26.进一步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努力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建成全市联网、运转协调、反应迅捷、机制顺畅的110/120医疗急救系统,提高急救装备水平,控制急救半径在5公里以内、急救反应时间为8-10分钟以内。提高医院应急救治能力,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加快急救担架员队伍建设,提高院前急救水平。市医疗急救中心加强讨论院前急救的协调和管理。加强急救站(点)硬件设施、装备建设,建立应急物品储备库(车),统一救护车辆标识和急救人员着装,建立急救人员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评标准,定期进行考核。
  27.加强分类培训和演练。加强对各急救站点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培训和应急演练,以及对突发公共卫生救治专家队伍的培训,提高急救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实战能力。
  28.加强急诊、重症医学科建设。加强医院急诊科建设,改善急诊科条件和设施,逐步理顺急诊科运行体制,加强人员配备和急诊科内涵建设,提高急救质量。
  加强重危病人救治管理,严格按照卫生部重症医学科建设和管理规范的要求,争取全市二、三级医院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尽快达标;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和培训医务人员,提高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的救治能力;加大对重症医学科督查力度,督促医院将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9.加强重大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针对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不确定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有效、有力、医疗救治队伍和组织建设,及时处理各类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30.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快市五院新建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内涵质量和技术建设。加强二级以上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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