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全民文化素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继续发扬“敢闯、敢冒、敢试、敢为天下先”,“杀出一条血路”的改革精神,面向世界、海纳百川的开放精神,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创业精神,以“特”的思考和“特”的举措,规划建设以弘扬特区精神、展示城市形象为代表的特区文化地标,打造特区城市亮丽名片,进一步凝聚全体汕头人包括在外汕头人、新汕头人的思想意志,引领特区城市神形合一发展。扎实推进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动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创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活动力度,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推动“双拥”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第八节 打造人才高地
--营造开放兼容人文环境。增强潮汕文化的开放性、兼容性和时代性,打破身份、人缘、地域界限,面向海内外吸引优秀人才来汕干事创业。不断制定完善人才政策,加大“柔性”引进人才力度,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紧缺专门人才的机制和环境,培养、引进、用好和留住各类人才。
--创新人才开发机制。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人才培育、引进、选拔、流动机制。积极实施党政人才培养、企业家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南粤青年人才培养等七大工程,加快建设精干、高效、廉洁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开发数量众多、专业结构合理、掌握现代化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引进和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造就懂经营、善管理、复合型的企业家队伍,培育富有务实创新能力的农村实用人才。到2015年末,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90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占人才总量达到30%。
--完善人才服务和管理体系。创新党政机关人才引进和退出机制,创新公务员和机关雇员管理制度。设立中高级人才创业支持基金,帮助企业引进中高级人才。改革创新人才收入分配体制,鼓励个人科研成果、专利、专有技术资本化,探索人力资本的股权化改造。探索保障各类人才养老、医疗保险等异地享受新模式,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我市创业就业,留住本地优秀人才,成为高端人才聚集地。
第九节 提高人口和体育工作水平
--继续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区域人口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结构不断优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提高人口服务管理的社区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到201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以下,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6岁左右。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适应社会老龄化趋势,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模式。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促进公办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增强全社会养老服务能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化养老需求。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平等拥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学习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加强对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保护,不断优化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深入推动“十万平安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建立以社区和农村基层为基础的妇女儿童平安服务体系。
--建设体育强市。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全面协调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深入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条例》,成立国民体质监测机构,普遍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初步建立起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四级配套完善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人均0.3平方米的国家标准,中心城区力争达到省人均0.6平方米的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和市民体质良好以上水平人数分别达到45%以上。努力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突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构建业余训练网络,建立健全各区(县)青少年业余体校。培养引进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增强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努力形成区域性体育活动中心,积极打造广东体育赛事中心城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市场开发,发展体育产业和“赛事经济”,建设体育强市。重点支持市级、区级体育中心建设。易地建设汕头市南滨体育中心、汕头市体育公园和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第十节 保障公共安全
--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体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监管和执法监察,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较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粮食、药品、电力、石油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物资的储备保障,提高抗御事故灾难能力。到2015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9%,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到2%。加强水、电、土地等重大要素资源的保障管理,建立综合调度和协调平衡的机制。推进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测和管理,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高监督抽验覆盖面,震慑和打击食品药品领域不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到2015年,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和畜禽产品监测平均合格率分别达到95%、99.5%以上,药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强化免疫、监测、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技术管理规范体系、监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以及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危爆物品、剧毒物品安全管理。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切实做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维稳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基层大接访机制、领导包案处理机制、政策解困救助机制、群众信访民意表达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断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帮扶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新严打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持续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构建扁平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群防群控、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辅助队伍,全面推进建设全市一体化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出租屋和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形成条块结合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六章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持续推进环保和生态建设,加强能源资源的集约利用,有效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努力形成以低碳产业为核心、以低碳技术为支撑、以低碳生活为基础的发展新格局,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高水平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第一节 扎实推进低碳城市建设
--推进产业低碳化转型。鼓励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进一步强化重点产业和重点行业的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大力扶持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等一批新兴低碳产业基地。积极培育发展绿色节能建材、生态物流、生态旅游和环境服务业,加快低碳服务业发展。依托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南澳风能发电示范作用,积极发展水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大力推进洁净煤技术,促进化石能源的低碳化,探索推进核电的开发利用,推广可回收的低碳原材料和新材料的技术改造。抢抓国家扶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着力建设广东低碳经济发展的示范城市,争取成为国家低碳经济发展试点。
--推动低碳生活方式实施计划。加快推广建设生态型住宅,发展低碳建筑建设,切实加强新建建筑节能节水达标建设,合理推进存量建筑低碳化改造,加强自然光、太阳能、可再生建材等可再生能源和材料的利用。加快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改造,推广应用LNG公交车、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推广“公交+步行”绿色出行方式,建立鼓励优先使用公交和合用小车以及混合动力车的制度体系。到2015年,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8%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积极实施生态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人工林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和建设、城市绿化等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增加碳汇数量,培育碳交易市场。鼓励使用节能、节水、节气产品和用具,倡导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第二节 完善循环经济促进体系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继续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开展农用地分类保护和耕地有偿保护试点,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有偿调剂制度。开展农村耕地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各类闲置用地,减少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加强对建设用地规模、土地经济产出强度的监控,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经济产出效益。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6700公顷。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限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用地。探索建立工业项目分类进园区控制机制,加强标准厂房建设。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施更严格的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探索推广土地立体开发等多种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引导人口、住宅集中发展,发展节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全市规划至2015年改造坡度25°以下的低效园地、山坡地及未利用地4728公顷以上,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努力完成省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实施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居改造工程,力争到2015年盘活存量土地700公顷,改造利用低效建设用地和闲置地5700公顷,2015年前改造“三旧”用地7150公顷。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市。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完善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控,禁止一切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活动;建立应急预备水源供应机制,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工程,完善重大突发水资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区域战略水源开发,最大限度保障市民饮水安全。加快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创建节水型城市。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积极推进“中水”回用。促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积极推广海水淡化和雨水综合利用。加强农村饮用水达标建设。发展节水型产业,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制定重点行业和企业取水定额标准。逐步推行项目用水核准制。到2015年,万元GDP用水量50立方米左右。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抓好化工塑料、纺织服装、印刷包装等传统产业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产业和重点行业的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快形成节约型生产和消费模式,有效降低高能耗行业的能源使用强度。鼓励清洁生产,严格限制高能耗项目,建立大能耗企业及产业准入制度,探索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淘汰明显高于同行业能耗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建立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报告制度,强化企业节能监管。以推广节能减排和低碳技术为基础,提高传统产业的低碳化和低能耗水平,积极培育低碳模式下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2%以上。
--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激励机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标准以及评估体系。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探索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工业园区形成多产品、多链条的生态工业网状结构,在企业内部培育循环经济试点、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和生态改良项目。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进战略合作者,建设贵屿国家级循环经济产业园,成为全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示范中心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加快建设循环经济城市,推动绿色政府、环保友好型企业、绿色学校、生态社区建设,形成绿色消费,生态生产的社会新风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提高循环社会建设的公众参与度。
专栏24 循环经济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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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类别
|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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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行动计划
|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在塑料、五金、纺织、印刷、化工、造纸、皮革、食品等八大行业,选择5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建设50个工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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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业行动计划
| 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材、生态物流、生态旅游和环境服务业,支持绿色市场建设和绿色消费社区创建工作,逐步建立适应循环经济特征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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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行动计划
| 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力度,推广立体种植养殖、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工作力度、发展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生态园建设、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海水养殖、生态效益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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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加快实施生态功能区规划、生态市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生态功能分区,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将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敏感区域纳入生态控制线范畴,从源头上防止生态环境恶化。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大力推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各种保护小区的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和信息系统,加快南澳岛、礐石名胜风景区改造及大南山森林公园、汕头湾生态公园、汕头海岸湿地国际示范区的建设,提高牛田洋联合国湿地保护区、国际候鸟迁徙停歇越冬栖息地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加强近岸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海岸线保护性开发,加强对沙滩的保护力度,重点保护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场等典型的近海及海岸湿地生态系统。以市、区(县)、镇(街道)、社区(村)四类载体为依托,建成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城市和宜居城乡工作,构筑具有汕头特色的生态城镇体系。
--努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全面增强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提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防御能力。注重城乡防震减灾事业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达到抗地震烈度8度的抗震设防要求,特别是学校等重要基础设施要严格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积极推进地震安全农居示范村建设。加快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和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应急体系建设,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防控水平。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灾能力。健全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化灾害救援和救助机制,完善逐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确保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能为灾民提供衣、食、住、医、饮等基本生活保障。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安排危险区域,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临时庇护场所,逐步推进减灾示范区创建活动,2015年以前建立起3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
--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建设粤东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积极参与韩江流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严格执行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区(县)环保监测能力和监察能力建设。加强与榕江、练江流域各市(县)的协调合作,全力推进“两江四河三沟一溪”为重点的市域水系综合治理,至2015年,练江流域水体水质持续改善。深化对印染、电镀、造纸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强化工业废水污染源管理,重点控制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提高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规模,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加快国家电动汽车试验基地建设,发展使用替代燃料、清洁能源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促进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全面实施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把固体废物进口关,加快汕头潮阳贵屿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的规划建设,规范拆解工序入园区作业,全面落实持证经营,清理污染死角。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建立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物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
--推进城市绿道网系统和城市绿地建设。规划建设沿汕头内海湾“一湾两岸”、濠江海滨新城、东海岸新城、西部牛田洋生态新城等区域的绿道网络,打造集环保、运动、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城市绿色生态走廊。发展以水系、海岸线、道路系统、风景区的大面积公共绿地和郊区林网所组成的城市绿化主网络,形成连接城乡绿道、社区绿道、主要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绿道网络。全面实施“四大园林”、“三大绿化带”建设为重点的城镇园林绿化规划,按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系统,新建居住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的不低于25%,加快城市绿地和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环城绿地、乡村绿化建设,建设北郊公园、西堤公园和澄海、潮阳、潮南城区主要绿地公园,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
专栏25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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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类别
|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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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态林防护工程
| 汕头市水源涵养林、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恢复与重建工程及育苗基地、汕头海岸湿地保护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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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环境整治工程
| (1)污水处理工程:北轴、南区、潮阳区、莲下、新溪、牛田洋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中心镇、练江流域镇污水处理工程等;(2)流域治理工程:练江流域、榕江下游潮阳段、潮阳区护城河、潮南区中港河等;(3)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韩江东溪水质自动监测站,韩江大衙自动监测子站扩建重金属和毒性监测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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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气环境整治工程
| 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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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市雷打石环保电厂、市南山垃圾处理厂及礐石、滨海等5座垃圾转动站、南澳垃圾处理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及卫生填埋场、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及卫生填埋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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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工程
| 汕头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贵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汕头电子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汕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粤东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贵屿镇危险废物转动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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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态区建设工程
| 东山-南澳联合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国家级南澎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省级乌屿候鸟保护区、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澄海区莲花山钨矿整治、达濠岛森林公园、南滨红树林湿地公园、南山湾沿海绿道生态公园、潮阳区河溪水库鸟类保护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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