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内资(含私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内资(含私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局、分局
  2009年度企业年检工作要围绕实践“四个统一”和建设“三型工商”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省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年检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苏工商企〔2007〕31号)、《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苏工商办〔2008〕2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资(含私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苏工商企2010第16号),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改进年检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年检在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年检工作的培训和宣传
  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领导,周密布置、精心组织,落实年检岗位责任制,做到年检工作规范有序。要认真做好年检人员的业务规范和软件操作培训,以科学的方法、熟练的业务、热情的态度做好年检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现场咨询会及组织企业联络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年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的宣传年检规范要求,特别是要让企业了解网上年检的程序和要求。
  二、规范年检工作程序和要求,强化重点事项的审查
  (一)年检工作要规范有序。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可以当场受理、审查并核准,及时办理通过年检,当场未能办理的要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核准、数据录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载明不予受理理由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企业有正当理由,在6月30日前书面申请延期年检的,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对申请延期年检的,要将延期年检的事由和延期年检期限及时录入年检管理软件;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年检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预核准完毕。
  (二)严格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审查年检材料。做到内容填写规范、材料提交完整、审查意见明确。要督促企业认真填报年检报告书,尤其是经营情况必须如实填报,营运状况的四种状况必须选择其中之一,不得漏填。对公司制企业的分支机构和进入清算程序的公司,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要督促其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年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