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内容:增值税即征即退
4.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4.3按月审批
4、4应提供资料
(1)《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
(2)《退(抵)税申请表》;
(3)申请报告(包括企业性质、退税的依据、经营范围、年限、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4)符合《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资质证明材料(由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提供)
纳税人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上应签署(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5.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
5.1内容:增值税即征即退
5.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5.3按月审批
5.4应提供资料
(1)《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
(2)《退(抵)税申请表》;
(3)申请报告(包括企业性质、退税的依据、经营范围、年限、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6.其他增值税、消费税减免或增值税退税
6.1内容:其他增值税、消费税征前减免或增值税退税
6.2基本资料:
(1)减免税类:《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申请审批表》;
(2)即征即退类:《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表》和《退(抵)税申请表》。
二、增值税、消费税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
(一)业务概述
备案类税收优惠是指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的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未经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备案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
文书受理岗负责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供备案资料齐全且填写准确的,根据纳税人填写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表》内容录入资料。
a.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是否齐全,《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b.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c.将《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表》表格内容准确录入CTAIS系统;
(2)税源管理科综合业务岗
a.审核相关资料,签署岗位意见
b.发送科长岗审核
(3)税源管理科科长岗
a.审核相关资料以及综合岗意见
b.签署岗位意见
(4)出具通知书
文书受理岗根据备案结果出具通知书交纳税人。
(四)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
1.自产农产品
1.1内容:征前减免增值税
1.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15条
1.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1.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古旧图书
2.1内容:征前减免增值税
2.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15条
2.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避孕药具和用具
3.1内容:征前减免增值税
3.2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15条
3.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农业生产资料(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4.1内容:征前减免增值税
4.2依据:《
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113号)
4.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4.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5.饲料生产
5.1内容:征前减免增值税
5.2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3〕114号)
5.3备案有效期限:依有关免税条件附有的固定期限(免税条件无固定期限的为无固定期限)
5.4应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