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好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各地要掌握当地农机化工作动态,及时从基层和相关的媒体网站等方面采编信息,不断充实完善发布和查询信息库,并于每年8月底、12月底前将将采集和编辑的短信上报省局农机管理处和省农机安全监理所,凡有重要信息可随时上报。
(三)开放市、县信息发布权限。
1.权限设置。对“平安农机通”入网用户超过6000户的省辖市开通信息发布功能。在东海、新浦区、淮阴区、金湖、大丰、铜山、江都、宝应等县(市、区)开展信息发布试点。其余各市、县(市、区)如需发布信息,仍按省局苏农机管(2010)11号文件规定的办法执行。
2.发布程序。省辖市发布信息,由市农机部门负责审批;县(市、区)发布信息,由县农机部门报市农机部门审批。具有信息发布权限的市、县(市、区)应建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所有已发信息应留档备查,积极并做好与当地移动公司发布信息的衔接,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可靠。
3.后台管理。对已取得信息发布权限的市、县(市、区),需填写《“平安农机通”信息后台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汇总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由后台技术人员开通。为保证帐号的使用安全,帐号将与管理人员手机号码捆绑,登录时必须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信息后台管理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由省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指导。
(四)开展互动交流试点工作。
为加强与用户的互动交流,及时听取用户意见,做好热点问题的咨询回复。连云港东海县、淮安市淮阴区、扬州市江都市为首批试点单位,由市农机主管部门建立互动交流专家组,专家组由农机管理、安全监理、推广和相关企业等方面具有较高管理和技术水平的人员组成。“平安农机通”用户发送信息至“ 1065700010”,进行意见反馈和咨询,对用户反映的情况、问题和咨询内容,农机部门应及时通过后台管理系统予以回复。
三、加快推进农机管理人员入网进程
各农机主管部门的农机管理、监理人员要率先加入“平安农机通”并更换OTA卡,详细了解“平安农机通”的三大功能,尤其对信息查询菜单应逐条体验,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做平安农机通的宣传员、示范员。各级农机监理人员应于8月底前全部入网,并把“监理执法”功能应用于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的“警务通”实时监管作用。
省农机局管理处联系人:王恒社,电话:025-83275277,传真:025-832752767,E-mail: njjgl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