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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依法治市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创新和拓展政府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突显政府服务的新特色、新优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和主要职能、审批事项及审批要求,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行政问责制。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办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府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负责)

  五、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十七)改善民生福利。加大民生投入,全面推进惠民生办实事30项工程建设,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洁。采取强有力措施稳定消费价格总体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实施全民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和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企业人文关怀,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单位负责)

  (十八)发展社会事业。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全市规范化公办中小学达到100%。深入实施校安工程,确保校园安全。突出抓好学前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推进职教基地建设,办好珠海城职院,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深入实施《珠海市健康城市规划纲要(2010-2015年)》,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职业病防控体系,通过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国家评审验收,加快建设健康城市。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入推进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其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文体旅游局等单位负责)

  (十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突出治安地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市维稳办、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办等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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