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领域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审查使用环节的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管理电子游戏机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的内容;负责全市网络游戏服务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文化类社会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承担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出版物印刷、复制和发行的监管工作,承担出版物印前备案工作;承办全市发行单位、印刷企业和有关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的相关审核审批工作;承办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以及出版物进口单位设立的相关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负责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六)版权科
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承办设立著作权登记和著作机构的审核、申报并指导其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负责全市图书、报刊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图书、报刊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地方单位创办的正式报纸和出版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按规定程序审核、申报期刊的创办;负责正式报刊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读、核验、质量管理及评奖的推荐、评审等工作;负责报社、期刊社的年检、登记工作;承担全市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外地报社、期刊社在滨设立的记者站、办事处,并依法对其管理;负责报刊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七)文化产业科(挂电影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建设与发展,提出调整产业结构和培育产业要素市场的意见;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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