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承担通用机械、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等机械制造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负责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国产化项目管理;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知名品牌战略;负责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工作。
(六)交通电力科(挂市电力执法办公室牌子)
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运及集装箱运输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专用线共用及联运等工作;协调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制定下达全市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协调解决电力供求中的重大问题;平衡电力资源,推进节能发电;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
(七)技术改造科
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由省、市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确认工作;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
(八)产业政策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工业、信息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和相关行业准入工作;按规定审核上报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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