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归口管理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规划、协调学校电化教育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学校的科研工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对外交流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拟订;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和信息、信访、议案提案、史志年鉴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检查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教育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三)机关事务管理科
负责机关办公区及宿舍区房产、地产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工作;承担办公区及宿舍区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绿化及卫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大、中型会议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户籍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节能采购、人口与计划生育、人民防空和社区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人事科(挂老干部科牌子)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承担有关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市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