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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应急管理、机关资产、车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市政府督办事项;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同职称主管部门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指导行业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障医疗;负责局系统内人武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
  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进行内部审计;承办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五)工程建设科
  拟订全市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建设行业劳动安全工作;监督执行建设监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标准;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建设机械的行业管理工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六)科教设计科(挂抗震办公室牌子)
  拟订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管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七)城市建设管理科(挂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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