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负责发展我市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市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三)审批、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审批商务系统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
  (十四)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督办、宣传、档案、接待、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办理商务系统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事项;承担市政府驻境外经贸代表处的日常联系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驻外机构的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业务培训。
  (三)规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内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内外贸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
  (四)综合科
  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改革,研究商务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推广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及内部局域网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工作;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承办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建立管理全市对外贸易经济政策数据库。
  (五)对外贸易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贸易政策,编制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协调管理全市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和技术贸易;按规定负责审核、上报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承办进出口商品配额投标企业资格的初审工作;按规定审核、上报部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进出口许可证;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按规定审批和管理外国及港澳台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拟订技术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相关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管理加工贸易,按规定核准加工贸易业务;按规定承担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市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全市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调查收集国外对我市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提出应对措施;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
  (六)外商投资管理科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