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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四)资金整合。各市、县(市)、部门在申请“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时,必须按照资金整合的要求,以此为平台,将水利、国土、综合开发、高效设施农业(林业)、水产等项目资金,积极整合,共同支持主导产业发展。整合的资金数量,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将作为立项、考核的重要依据。整合的其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围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继续扩大项目建设规模、延伸产业链,在资金用途上不得与本项目已经支持的内容重复。
  三、项目管理
  (一)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省级项目库建在省财政厅。
  (二)项目入库。省财政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财政部及我省相关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省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库。
  (三)项目出库及批复实施。根据财政部下达的指标额度及省级配套资金,省财政结合专家评审的结果,将拟推荐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提取出库,区分主导产业,编制实施计划,以财政厅正式文件报财政部,申请拨付资金。省财政根据财政部同意的实施方案,将项目转批市、县财政局和省属企业(单位)。
  (四)项目实施管理。各市、县财政局要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并实施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具体项目实施工作,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四、其它
  (一)各市、县(市)、省属单位申报资料要求在4月31日前报省,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及表格可在江苏省财政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http://www.jscz.gov.cn/。申报表格:各市、县财政局请直接在“财政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中填报(否则不予受理),省属单位请发fxm@jscz.gov.cn信箱。
  (三)联系人:省财政厅农业处冯晓鸣 025-83633153;省农委计财处 黄挺 025-86263713;省海洋与渔业局计财处 冯锦龙 025-83581221。

  附件:
  1.2011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江苏省2011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汇总申报表(略)
  3.江苏省2011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明细表(略)
  4.江苏省2011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控制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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