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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无纸化办公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无纸化办公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审办﹝2011﹞12号)


厅属各单位:

  《河南省审计厅无纸化办公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厅党组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河南省审计厅无纸化办公实施办法(暂行)

  为充分发挥金审工程一期、二期建设作用,全面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监督能力,创建和推进厅机关审计管理数字化、审计质量控制数字化、审计决策支持数字化,切实做到使用审计管理系统(OA)进行审计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降低行政运转成本,应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开展审计实施,运用AO与OA交互实现审计质量控制,按照《审计署“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审计发〔2010〕47号)和《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机关业务流程无纸化实施指南--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的通知》(审计发〔2007〕25号)要求,现制定我厅无纸化办公实施办法,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职责

  无纸化办公是围绕审计机关办公和审计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所开展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审计文书管理、审计计划项目编制、项目组织管理、审计成果统计、审计项目归档、审计成果利用等方面。工作内容涉及各单位各部门,目的是全面应用OA和AO开展工作,主要包括12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公文起草、部门审核会签、领导签发、送印。各单位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参与该流程,在OA中完成公文的起草、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办公室审核,提交相关厅领导阅核、签发,并送办公室清稿、编号、印刷,定稿后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将其入阅文库和入档案库。

  (二)内部成文及外部来文分发。该流程主要是完成机关内部成文、通过数据传输通道传递的上下级审计机关来文、通过介质、电子邮件等其他渠道传输的外部来文以及经本机关扫描纸质文件形成的电子文件,登记进入阅文库,并分发至相关人员阅办。网上分发工作由厅办公室完成,各单位须在OA中办理待办公文和查看待阅事项。

  (三)制订、下达审计计划,分解成审计项目。该流程主要是由厅办公室在OA中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接收上级下达的计划、向下级机关下达计划,向各业务部门分配审计计划,各业务部门分解审计计划,形成审计项目,并报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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