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完善10个蔬菜育苗中心。榆次3个,太谷2个,祁县、平遥、介休、寿阳、和顺各1个。
(六)培训鉴定1000名蔬菜园艺工。榆次区、太谷县、介休市各200名,祁县、平遥、寿阳、和顺四县各100名。
(七)培育6个农超对接试点。在榆次、太谷、祁县、介休、寿阳、和顺6县(区、市)培育6个农超对接试点。
四、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11年3月中下旬,召开全市设施蔬菜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今年设施蔬菜建设任务。各县(区、市)要通过宣传动员,组织学习实施方案,把分配的任务指标迅速落实到村、户、地块,同时搞好集中连片、整体规划。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阶段。从3月到11月为建棚期,春棚应在3月上旬完成扣棚,中旬定植;秋棚应在8月底前扣棚。温室提倡前半年建棚,后半年投入生产,当年见效。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中旬各县(区、市)组织验收,下旬由市设施蔬菜建设领导组对各县(区、市)进行验收,通报考核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设施蔬菜发展的技术营销服务。要按照近抓引进、中抓培训、远抓培养的工作思路,通过企业聘请等方式广纳技术人才,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乡土人才,积极依托省内外科研院(所)、外聘技术人员开展蔬菜技术实地指导与专题培训,帮助菜农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蔬菜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搞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达到“引进一批,推广一批,储备一批”的目标。要高度重视蔬菜营销工作,加强蔬菜产品的质量监管,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健全产地市场体系,加强与全国各大市场的联系,开展农超对接试点,扶持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引导各类流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购销大户参与蔬菜营销活动,进一步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今年筹备组建晋中市设施蔬菜发展协会和晋中市蔬菜营销协会,并于6月份举办“游晋商大院,话晋中蔬菜”为主题的促销洽谈活动,进一步扩大晋中蔬菜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二)进一步完善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市财政继续安排1000万元设施蔬菜发展扶持资金,专项用于设施蔬菜贷款贴息、蔬菜产业市场风险补贴和自然灾害保险金补贴、年终考核奖励以及“三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补贴和培训等。各县(区、市)政府要继续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列入省“百万棚行动计划”的7个县(区、市)专项扶持资金仍不低于1000万元,其它四个县仍不低于500万元,晋中开发区不低于200万元。同时要制定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育苗中心建设、集约化种苗推广和蔬菜园艺工鉴定三项补贴标准;安排专项的新优品种、技术、材料等的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经费,有条件的县(区、市)要积极探索组建设施蔬菜专业技术服务队(组)。各县(区、市)用于蔬菜发展的工作经费不得低于扶持资金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