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创建江苏省人居环境奖工作任务的通知

  16.市文广新局。

  (1)保障中小学校园周边无电子游戏机营业点、网吧。

  (2)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图书数量(册)≥16000册。

  (3)人均拥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设施用地面积(指设施已建成投用的用地)≥0.8平方米。

  (4)城市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17.市水利局。

  (1)市区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得到有效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河道无大规模硬质护坡和衬砌。

  (2)配合市环保局完成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Ⅳ类以下水体。

  (3)城市防洪设施达到相应设防标准。

  (4)配合市发改委、住建局统计单位GDP取水量≤100立方米。

  (5)确保城区自备水源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

  18.市国土局。

  (1)市区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

  (2)会同市统计局统计城市人口密度≥10000人/平方公里。

  19.市农委。

  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完成市域范围内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20.市规划局。

  (1)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制订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专项规划,并获规划部门批准。

  (2)配合市教育局提供摇杆影像图,小学分布均匀,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

  (3)牵头市住建局、城管局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4)有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城市景观格局清晰,特色明显。

  (5)牵头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保障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

  21.市统计局。

  (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

  (2)恩格尔系数≤36%。

  (3)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5%。

  (4)会同市国土局统计城市人口密度≥10000人/平方公里。

  (5)会同市财政局保障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

  (6)牵头各部门制定发布、上报人居环境奖涉考指标报表,并将涉考指标数据编入市统计年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