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农业与农村发展情况总结的通知
(2011年3月30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局: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农业与农村发展情况总结的通知》(辽统农函字[2011]3号)要求,为认真总结我市“十一五”期间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成就和经验,为“十二五”发展提供参考,请各区、县(市)及开发区认真做好“十一五”时期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的总结工作,并撰写有关综合及典型报告材料。现对报告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十一五”时期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综合报告材料
1.“十一五”时期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概况
2.“十一五”时期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分析
3.“十一五”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4.针对存在的问题,“十二五”时期的解决对策
(二)“十一五”时期区、县(市)、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典型报告材料
1.各区、县(市)、开发区现代化农业,尤其是“一县一业”、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
2.各区、县(市)、开发区支柱产业发展情况(如工业园区内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资源型产业发展情况)
3.各区、县(市)、开发区在解决土地流转、农用资金(如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农用信贷资金使用等情况)及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种植业收入、农民工工资收入等)的创新性做法
4.各区、县(市)、开发区在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经验和做法(如农村新型社区、中心镇的建设发展情况;融入城乡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经验和做法)
(三)“十一五”时期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情况典型报告材料
1. 乡(镇、街道)总体发展情况及特点分析
2. 乡(镇、街道)经济支柱产业及发展特点
3. 乡(镇、街道)现代农业发展概况
4. 乡(镇、街道)特色产业发展概况
5.“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落实情况
6. 乡(镇、街道)“十二五”时期发展方向规划与思考
(四)“十一五”时期村巨大变化典型报告材料
1.村总体发展情况及特点分析
2.“一村一品”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3.村现代农业及特色产业的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