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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进度要求和措施

  总体要求:2011年上述9个城中村改造工作要全面启动;2012年确保完成拆迁,回迁房建设全面展开;2013年全面完成房屋拆迁、安置任务,同步实现土地性质转为国有、村民身份转为城镇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转为规范的公司制运营。

  具体要求:

  1、完成城中村改造基础资料的调查摸底工作;

  2、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3、完成土地勘测定界;

  4、完成改造项目核准文件的编制、土地征转申报等工作,力争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

  5、具备拆迁条件的要加快拆迁进度,具备开工条件的回迁房建设项目要实现开工建设。

  (三)责任分解

  责任单位:桥东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详见附表);

  责任督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人才家园建设

  (一)目标任务

  2011年我市怀来、涿鹿、赤城县各开工建设2000套、共计6000套人才家园住房。

  (二)进度要求和措施

  1、3月中旬前,各有关县完成人才家园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

  2、3月底前,完成人才家园建设项目符合公租房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各有关县要同步组织完成人才家园建设项目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项审批工作,同步制定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建设的公租房准入标准与租赁管理等制度。

  3、确保人才家园建设项目上半年开工建设。按照省确定的多层住宅一年、小高层一年半、高层两年完工的进度要求,优质、安全、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4、7月底前制定完成《人才家园人才引进标准》。

  5、8月底前制定完成《人才家园运行管理办法》。

  (三)责任分解

  责任单位: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人民政府(详见附表);

  责任督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三、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

  省政府下达2011年住房公积金责任目标是:健全运行监管机制,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达到国家标准,历史遗留的逾期项目贷款全部清收完毕,资金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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