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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字〔2010〕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张家口市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乳制品、药品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为切实加强全市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省食药监局《关于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自2010年9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生产、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械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组 长:侯桂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旭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聪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佟建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振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志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建强  市质监局副处级调研员

  郑建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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