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字〔2010〕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张家口市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乳制品、药品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为切实加强全市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省食药监局《关于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自2010年9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生产、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械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组 长:侯桂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旭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聪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佟建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振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志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建强 市质监局副处级调研员
郑建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