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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级各部门要完善事前监督预防、事中监督约束和事后监督处罚的动态监控体系,通过动态监控体系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将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情况纳入采购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六、加强信息管理,推进网上采购
  积极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2010年在全市全面推开电子化采购。各县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科学制定电子化政府采购体系发展建设规划,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七、注重采购效果,开展绩效评价
  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要贯穿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对采购项目效果实施评价时,要跟踪整个采购过程逐步展开工作。考查是否有具体的采购需求计划并经过批准;采购方式是否合法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是在两人以上的情况下打开投标文件;评标标准是否先进合理,是否与招标标准一致,评标标准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整个采购过程是否超过规定时间等等。在评价方法上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程介入机制。在事前准备阶段,就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对一些较大项目及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由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事前论证,设定采购效果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在事中实施阶段,根据基础资料到被评价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实地勘察、询问、检查核实填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采集需要补充的基础数据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组织专家对采集的评价基础资料和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分类、审查,运用规定的评价方法进行数据计算、资料分析和指标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在事后评价阶段,对评价报告揭示的主要成绩和问题,充分征求被评价部门、单位意见,专家评审组根据交换的意见,复核评价报告结论的数据支持,补充需要说明的情况。由专家评审组最终确认评价报告,并由专家评审组成员集体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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