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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强化专项整治,落实相关措施制度。

  由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增加对工地随机巡查的频率,检查相关措施制度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土方开挖和总平面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大门口主要道路进行硬化;二是出入口设置足够的高压冲洗设备,专人负责进出车辆冲洗,并实施书面记录;三是施工现场堆放的裸土必须进行全覆盖;四是中心城区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五是施工现场按标准进行打围,围挡围墙周边要保持干净整洁。

  主要检查工地物业化管理的实施情况,一是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专业的物业化管理队伍的进入;二是检查现场是否设有专门的物业化管理办公室、成立专门的物业化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责任;三是检查现场物业化工作人员是否佩戴统一的标示胸牌;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出入口、围挡围墙周边是否有专人保洁;五是检查工地物业化管理相关文件、作业记录的卷宗文档。

  (三)强化学习培训,落实扬尘整治标准。

  每月定期对违规制尘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学习培训,组织培训人员学习《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成建委发[2004]218号)、《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7]360号)、《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强化监管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120号)《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物业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487号)等相关施工扬尘整治的文件、标准。并对参加学习培训人员以书面试卷的形式进行当场考试,对施工扬尘治理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市建委将予以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纳入个人信用档案管理。

  (四)推广预拌砂浆,科学治理扬尘。

  以推广预拌砂浆使用率,减少施工扬尘污染为目标,继续深入贯彻《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设计文件中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8]475号)文件精神,按照“两个禁止”的要求,严格执行散装水泥使用的有关规定,在本市五城区内(含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若发现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严格按照《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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