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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竞赛的通知


  (六)参赛设计方案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或有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获奖等资格。

  四、图纸要求

  (一)图面表达内容

  1、参赛方案说明(不少于500字),主要内容包括:方案特点(平面布局、结构类型、材料、设备选用等);技术指标(建筑面积/套、使用面积/套、使用面积系数和各房间使用面积等)。

  2、户型平面(比例为1:50),应标注基本尺寸、套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套型阳台面积等指标。

  3、户型组合平面及住宅标准层平面,应标注总使用面积、总套型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系数。

  4、立面图和剖面图。

  5、单体住宅建筑效果图。

  6、对主要应用技术的必要说明及相关设计样图、图片、图表等,数量不限,形式不限(包括彩色透视图),以充分体现作者的创作意图为宜。

  (二)每个参赛方案报送图纸2份,设计图纸原则采用计算机绘图,以A3文本尺寸装订成册,封面和封底采用硬板纸。将详尽填写的报名表格折叠后密封于文本封底内侧。

  (三)参赛设计方案题目由作者自行决定,“全省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竞赛作品”作为副标题使用。

  (四)每套方案报送电子文档光盘1份(内容包括设计方案图纸及相关资料、参赛作者简历和参赛机构简介等)。将详尽填写的报名表格折叠后密封于光盘纸袋背面(每项参赛方案署名不得超过2人)。

  (五)参赛设计方案一律不设图签,在参赛设计方案中不得出现表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各种标识。

  五、评选办法

  本次竞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建筑设计领域权威专家,对参赛作品按程序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竞赛出版的画册及光盘亦不向被采用单位或个人支付稿费。

  (二)参赛作品必须提交全套资料(包括方案图纸、电子文档光盘)及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并于4月15日前报至省厅勘察设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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