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企业服务。一是建全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协调解决集聚区发展的关键问题,将工作重心转向规划实施和产业推进。二是着力扶优扶强。提请省政府制定出台规模效益百强企业和高成长性百高企业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在项目核准备备案、土地环境容量、财政扶持资金、金融信贷服务等方面重点支持,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打造知名品牌,增强综合竞争力。市、县两级分别抓好30-100户左右的骨干企业和特色企业,并实行年度动态管理。三是深化企业服务。以省市县三级服务企业为重点,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继续开展首席服务员、企业服务直通车、优惠政策进万企等制度,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一个项目一个推进机制”的个性化服务。三是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电价、分税、土地、环保、资金等支持发展的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加强运行分析。加强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完善运行监测网络平台和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三)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按照引进重大项目-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集群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完善60条产业链,着力引进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不断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水平和层次,推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加强目标管理。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承接区域和重点行业,广泛开展小分队专题承接活动。并将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2.稳步推进省际产业合作共赢。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和环渤海等地政府部门、民间商协会的沟通协作,落实与6省市签署的产业合作协议,并力争与上海、广东等工信部门签署产业合作协议,建立省际市、县工信部门产业转移长效工作机制。
3.组织专题对接活动。以落实部省、省际等合作协议为突破口,制定实施承接产业转移行动计划,组织一次综合性、两次专题性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协调指导开展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14个重点行业专题对接。
4.打造产业转移示范基础。依托180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全面开展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在工信部指导下,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省际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工作,力争早日争创国家级示范基地,促进产业转移向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