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化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豫工信办〔2011〕10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0]226号)精神,加强重点用能行业节能管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的限制和引导作用,提高能耗限额标准执行能力。根据今年工作安排,省厅决定举办化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能源基础标准;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重点是合成氨、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座谈。
二、参加人员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分管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局长(主任)及科长(处长),省石化协会、省钢铁协会、省有色协会、省建材协会熟悉相关工作的负责同志,合成氨、烧碱企业(名单附后)能源管理人员,各市可视情况组织本地其他相关企业参会。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
2011年3月22日报到,23日全天培训,24日上午召开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工信局(委)分管局长(主任)及科长(处长)参加的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座谈会。
地点:
三门峡市灵宝紫金宫国际大酒店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中段
联系电话:0398-8866888
乘车路线:陇海铁路灵宝火车站下车
郑西高铁灵宝西站下车
四、有关事项
(一)此次培训由省厅主办,三门峡市工信局和省石化协会协办。培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参训企业由各省辖市工信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参会。
(三)为便于会议安排,请各省辖市及有关行业协会及时落实参会人员,并于3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反馈至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各市参会企业人员有省辖市工信局统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