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抓紧推荐第一批肉类加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
(豫工信〔2010〕25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主管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
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15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部署和要求,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0部委共同制定了《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确定我省为全国食品工业(肉类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省。2009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
《指导意见》发布暨试点启动仪式,史济春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做了重要发言,对我省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肉类行业试点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和史济春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我省肉类行业试点省建设,提高我省肉类加工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保障肉类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选择第一批肉类加工企业先期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
《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社会宣传等环节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二、请你们根据各省辖市肉类加工企业名录(请登陆省厅网站www.iitha.gov.cn消费品处-工作动态),结合当地肉类行业实际情况,从中选择或另行推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响的企业作为第一批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企业名单,每市推荐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