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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举办自治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医疗救援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举办自治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医疗救援培训班的通知
(新卫应急函[2011]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

  为提高我区各级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能力,更好地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我厅拟定于2011年4月初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自治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医疗救援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4月1日报到,4月2日至3日培训,4日离会。

  二、培训地点

  乌鲁木齐博格达宾馆(宾馆总机:0991-8863910)

  地址:乌鲁木齐光明路253号(乘车路线:火车站乘902路公交车新疆教育学院站下车即到,或乘坐1路、101路、102路车,新疆教育学院站下车即到)

  三、培训对象

  每地(州、市)3人,其中各地(州、市)卫生局应急办1人;各地(州、市)120急救中心2人。

  四、培训内容

  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120网络体系建设;信息受理与报告;调度指挥;现场指挥与急救;现场救援的联动指挥;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及程序;徒手心肺复苏术。

  五、其他事宜

  (一)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统一承担,随行司机按会议标准自行结余住宿费。

  (二)请各地(州、市)卫生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按期参加培训,并将本地(州、市)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11年3月21日前统一传真至卫生厅应急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丽娅

  联系电话:0991-8563322

  邮箱:xjwstyjb@163.com

  附件:自治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医疗救援培训班回执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自治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医疗救援培训班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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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用正楷字填写,以便整理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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