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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那曲、比如、嘉黎三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资金保障
  根据中央确定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安排对口支援资金的要求,由省财政统一筹措、统一安排援建资金,并坚持“项目根据资金定、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定那曲地区及三县的援建资金规模和项目计划。
  五、干部选派
  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我省选派第六批援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54名,其中46名干部分别担任那曲地区党委行署和那曲、比如、嘉黎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地、县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8名为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我省第六批援藏干部已于2010年6月底进藏。省委组织部负责援藏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派、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建立省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援藏指挥部),由省援藏干部领队担任指挥长,担任那曲、比如、嘉黎三县领导的援藏干部任副指挥长,并选择一批熟悉项目管理和工程实施的援藏干部作为指挥部成员。同时,在那曲、比如、嘉黎三县建立援建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我省对口支援那曲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组织实施
  建立省对口支援那曲地区工作“1+2”领导协调机制(即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省援藏指挥部和省对口支援办具体负责)和“1+3”实施指挥体系(即省援藏指挥部总协调,那曲、比如、嘉黎三县援建项目实施小组具体协调)。
  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省对口支援那曲地区工作。
  省对口支援办负责支援那曲地区的日常工作,负责提出对口支援项目规划、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计划等建议,负责援藏项目推介报批、资金管理、招标投标、监督检查等;负责与省援藏指挥部的衔接等。
  省援藏指挥部负责我省对口支援那曲地区项目建设的前方实施管理,参与援藏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对援藏项目进行现场监管等。省援藏指挥部与那曲地区当地党委、政府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和分工,全力推进对口支援那曲地区项目的实施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分别制定浙江省对口支援那曲地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努力提高对口援建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浙江省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指挥部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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