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赣矫正发[2010]2号)
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办字[2009]59号),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司法厅厅长马承祖兼任,副主任由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志坚担任。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并经2010年1月8日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刘志兰 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黎 莉 省检察院监所处副处长
郭春明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籍处处长
高 宏 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蔡小卫 省司法厅监狱劳教工作处处长
万保平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