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三)拟开展的临床基因诊断项目

项 目

方 法

备 注

 

 

 

 

 

 

 

 

 

 

 

 

 

 

 

(四)实验室相关程序文件和标准操作程序(sop)

1.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

有□   无□

2.仪器设备的校准程序

有□   无□

3.仪器设备的操作程序

有□   无□

4.临床标本的收集程序

有□   无□

5.临床标本的处理(核酸纯化)程序

有□   无□

6.临床标本的保存程序

有□   无□

7.核酸扩增及产物分析检测的操作程序

有□   无□

8.试剂的质检操作程序

有□   无□

9.实验室消耗品购买、审核和贮存程序

有□   无□

10.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程序

有□   无□

11.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程序

有□   无□

12.实验室的清洁程序

有□   无□

13.室内质量控制程序

有□   无□

14.抱怨处理程序

有□   无□

注:请将实验室相关程序文件和标准操作程序(sop)附后。

三、声 明

 

本实验室自愿申请卫生厅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技术审核,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诊断实验室工作导则》及有关规定;

2. 不论能否获准审核,预付审核阶段所需的全部费用。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医疗机构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临床检验专家组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