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待遇
新生在读期间不转户籍关系。学员完成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成绩合格,颁发由省教育厅验印的农村医学专业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加盖“乡村医生”字样),该毕业证书可作为乡村医生参加国家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毕业不发派遣证。
六、 报名条件、考试和录取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的《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在省卫生厅备案,且在村卫生室执业3年以上;
2、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周岁);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完成学业。
符合报名条件的乡村医生填写《山东省乡村医生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报所在区县卫生局初审,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
2、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证;
4、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所在乡镇,用于制作准考证等)。
(二)审核:各区县卫生局要于2010年9月17日前,完成辖区内乡村医生组织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填写《山东省乡村医生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考试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携带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报原淄博卫校成教科,由市卫生局科教科审核。
(三)考试:由省卫生厅单独组织,单独命题。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
考试时间:暂定为10月13日,上午9:00-11:00。
考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内容是乡村医生应知应会的基本医学知识,考前不安排辅导。
考试地点:原淄博卫校老校区(张店区商场西街76号,从车站乘222路、139路卫校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徐晓军,电话:2868932 2869745。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准时进场考试,两证不全不能进考场。
(四)录取:省卫生厅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提出拟录取名单,由市招生办公室、市教育局审批注册、市卫生局备案。2010年10月下旬正式开学,地点:原淄博卫校老校区。
七、 学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规定,考虑到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和本学历教育的特点,学费为1700元/年,三年学费5100元。有条件的区县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学员的学费补助和教育组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