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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灭火救援处置组
  组  长:胡春华
  成员单位:消防中队
  职 责:及时掌握灭火救援中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和请示,选择最佳灭火救援方案,及时作出或调整战斗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调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参战;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截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破拆建(构)筑物,停止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二)警戒组
  组  长:廖庭胜
  成员单位:交警、巡警、治安、武警等单位
  职 责:负责封闭有关道路,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确保现场指挥人员的安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蒙永军 、辖区乡镇长
  成员单位:党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自来水厂、电力公司、电信公司、交通局、环保局等单位
  职 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剂及其它物资供给。
  (四)医疗救护组
  组  长:吴耿心
  成员单位: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
  职 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五)新闻报道组
  组  长:赵丽明
  成员单位:新闻单位
  职 责:负责发布火灾等灾害信息和灭火救援战斗情况。
  (六)事故调查组
  组  长:黄仁炳
  成员单位:公安局、消防大队、各派出所等单位
  职 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工作,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火灾损失。
  (七)秘书组
  组  长:蒋文明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支队司令部
  职责:收集救援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
  四、灭火力量调集
  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接到报警或上级命令时,按照“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的原则,在县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灭火救援处置组迅速调集抢险救援器材车辆赶赴现场,其他小组同时赶赴现场,并及时向市消防支队报告,请求调派力量进行联合救助。
  (一)第一出动
  县消防中队:2部消防车11人,由值班队长负责指挥。
  特勤大队:登高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2车12人,由特勤大队领导负责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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