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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五保洁: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3.餐具柜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五)配餐间卫生岗位责任制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双手须清洗、消毒,不用手直接抓拿食物;
  2.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3.配餐的工作台面要保持清洁;
  4.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5.设有防蝇、防尘设施,并保持清洁。
  (六)熟食操作间卫生岗位责任制
  1.工作前用对所有工具、用具、场地、抹布进行消毒;手布和抹布要分开,不能混淆使用;
  2.熟食间所供应一切食品保证新鲜、清洁、质量良好、色泽鲜明及卫生;
  3.保持熟食间内环境卫生和工作清洁,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活动。
  4.熟食间内只能存放必须使用的食具、工具、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或私人物品。
  三、原材料、主要食品价格公示和听证制度
  1.对所购原材料的价格进行公示,让师生了解原材料的价格。
  2.确定好主要食品价格后,应向师生公示价格。
  3.如要对主要食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必须举行价格听证会,向师生讲明调整的理由和调整幅度。
  四、食品质量、服务态度民主监督制度
  1.食堂应合法经营、保本微利经营,中小学校食堂不能对外承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食品质量,以质量吸引人,以质量取信人,不得以次充好,不得贩卖假冒伪劣食品,全校师生人人都可对其进行民主监督。
  2.全校师生有权对食堂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并有权向食堂负责人和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食堂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提高服务质量,全校师生对其进行民主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由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人员和值周老师、食品质量监督员组成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的、关键的食品要定点采购,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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