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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整改落实阶段(9月)。
  全市教育系统各参评单位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同级评议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5.民主测评阶段(10月至11月)。
  在整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市纠风办对市教育局及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办事机构、窗口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评选出群众满意单位给予表彰。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做好接受测评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参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及时成立评议工作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议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责任意识。全市教育系统各参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把评议活动与当前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在抓好本级评议活动的同时,加强对下级单位评议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到上下联动,互相促进。
  (三)注重评议实效。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健、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思想教育、整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和推动工作落实贯穿于民主评议活动的全过程,确保今年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严肃评议纪律。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对违反评议纪律的,直接列为评议不合格单位,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保障评议经费。评议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各参评单位要落实好评议活动的各项经费。
  各单位要依据实施方案,对各阶段的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确保方案落到实处。

  附件1
  评议员征集群众意见登记表

  填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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