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为切实加强对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组成河南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各地、各学校也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各省辖市要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成专家组认真进行遴选,真正把那些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
2、各地、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认真填写《河南省中小学师德标兵呈报审批表》(见附件3)和《河南省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见附件4)(各一式三份),并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及电子稿)报河南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师德标兵候选人要同时填报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两种审批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15份)。
3、河南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审,从全省各地、各学校推荐的37名师德标兵候选人中择优产生10名师德标兵,并将其先进事迹在《教育时报》开辟专栏予以刊登。
4、各地推荐候选人时应注意向农村地区,特别是乡及以下学校教师倾斜,所占比例应为推荐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必须承担有不低于专任教师一半的教学工作量,且推荐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各地推荐总人数的10%。
5、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师”和“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作者”、“河南省师德标兵”和“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 康(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69691798
E - mail:24295376@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河南省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