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抓好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国务院《纲要》、
《决定》、
《意见》、自治区《指导意见》和地区《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行署法制办将加大对各县(市)、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以上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阿克苏地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顺利完成。行署法制办将于今年对地区确定的第一批示范达标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阿克苏地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步形成面向全社会、广覆盖的政府诚信体系。地区诚信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署法制办)将于今年对各县(市)、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严格按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行署法制办将在今年对各县(市)、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2010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切实解决“制而不备、备而不审、审而不纠”的问题。
五、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阿克苏地区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及《阿克苏地区行政调解工作规定(暂行)》的要求,充分认识行政调解的重要意义,积极构建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做好本县(市)、本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六、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行署法制办将加大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及时解决各县(市)、各部门在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