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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署2011年法制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七、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办理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八、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案卷评议标准》,行署法制办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文书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以此规范、提高地、县(市)两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

  九、加强“两证”管理。对“两证”管理及使用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各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日及“宪法法律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力度。

  十一、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十二、完善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每月应分别向行署法制办至少报送5条和2条反映本县(市)、本部门、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活动等法制信息,由行署法制办收集汇总后不定期地在《政府法制动态》中刊登,对不按规定报送信息或报送信息质量不高的县(市)、地直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好的部门、单位将予以表彰奖励。

  十三、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报告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印制的表格填写,年内分两次向行署法制办按时报送,由行署法制办统一汇总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上述工作落实情况将由行署法制办牵头,会同地区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于今年十月中旬左右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查时一并督查。督查情况将予以通报,并上报地区目标管理考核办,作为年终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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