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科学规划,全面布局。坚持土地集约利用,结合民族特点、旅游等资源特色和群众生活习俗,充分考虑当地地理地貌、自然环境和村落布局,统一规划,科学设计,突出特色,努力达到改造一批,见效一批,成功一批。并采用节能暖墙,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

  (四)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作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做到对象公开、标准公开、资金公开,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目标任务

  2011年,全县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户4700户,各乡镇分配任务时,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分配(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

  (一)补助标准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实行省、市、县三级政府一次性补助,每户平均补助资金总计1.92万元。补助标准为:省级平均每户补助1.60万元,市级平均每户补助1600元,县级平均每户补助1600元。根据我县实际,调剂其具体补助标准:

  1、对一般贫困家庭,易灾地区搬迁户,每户一次性补助资金10000元。

  2、对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已签定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每户一次性补助资金19200元;

  3、对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每户一次性补助资金35000元;

  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实际,提出具体的规划和预算。

  (二)建设标准

  根据全县农村实际情况和群众生活习俗,危房改造原则上以砖木或砖混结构,3口人60平方米、4口人80平方米为宜,具体根据群众的习俗、经济状况和意愿确定。

  五、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月1日-4月15日)。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制定整村规划和选址意见,进行建房设计。

  第二阶段:调查审核阶段(4月16日-4月30日)。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入户调查,进行家庭收入核算,拟定改造户数,申报、审核建房对象,并按程序进行上报、审批。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0月20日)。经“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全面启动危房改造工程。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