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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扶持文化艺术品种,促进各类艺术发展。

  (五)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建设与发展;管理、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行业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实施行业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七)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行业管理,执行国家、省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并指导全市广电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研究提出全市电影发行和放映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市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工作。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

  (九)负责版权(著作权)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文物考古、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四)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五)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办理机关政务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系统内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省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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