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完善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十二)农村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 张瑞东副市长。
  2.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 
  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市农村服务业发展趋势,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农村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3)负责推进农村服务业标准化、产业化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打造农村服务业品牌。
  (4)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三)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李琥副市长。
  2.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经济合作局、市金融办、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把握全市服务业投资形势,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应对措施。
  (2)研究提出增加服务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更好地投向服务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业投融资机制,促进服务业投资结构优化升级。
  (3)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我市服务业。
  (4)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投资效益。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四)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李琥副市长。
  2.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旅游局、市科技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落实。
  (2)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协调组织部分行业的统计调查。
  (3)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