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农村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 张瑞东副市长。
2.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
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市农村服务业发展趋势,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农村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3)负责推进农村服务业标准化、产业化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打造农村服务业品牌。
(4)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三)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李琥副市长。
2.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经济合作局、市金融办、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把握全市服务业投资形势,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应对措施。
(2)研究提出增加服务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更好地投向服务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业投融资机制,促进服务业投资结构优化升级。
(3)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我市服务业。
(4)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投资效益。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四)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李琥副市长。
2.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旅游局、市科技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落实。
(2)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协调组织部分行业的统计调查。
(3)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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