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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东政发〔2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扎根农村,服务“三农”,从创新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入手,努力建设“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平台),全面推进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经营领域不断扩大,发展活力日益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已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市“三农”工作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型农村,满足农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都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机遇。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断密切与农民的关系为永久追求目标,以直接组织和服务农民为根本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和组织建设新体系,加快健全供销合作社新机制,努力使其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全面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一)全面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蔬菜、果品、畜牧、水产、棉花、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通过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使更多的农民实施标准化生产,并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服务,共同建立从基地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组织国内外大型流通企业在我市建设农产品直采基地,实现“农超对接”。组织我市大型农产品公司在销区建立专营店、配送中心和终端市场网络,努力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联合优势,依托山东黄河口大闸蟹有限公司组建农产品经营公司和交易中心,搭建农产品信息、合作、交易平台。加大对黄河口大闸蟹营销网络建设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提升黄河口大闸蟹品牌效应。
  (二)继续推进农村现代日用品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配套完善“两进”工程,强化商品连锁配送和网络运营监管,巩固发展乡镇超市,大力发展村级放心店,逐步扩大“两进”工程网络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骨干企业,以此为龙头,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村有便民店的连锁经营网络,将规范化服务延伸到农民身边,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烟花爆竹等商品的连锁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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