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地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
(6)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完好和畅通。
(7) 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 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各级防汛办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进行监管。
4.3.2河流洪水预警行动
(1)当辽河上游流域出现较强降雨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洪水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4.3.3城市暴雨渍涝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范围来确定洪涝灾害的预警区域、级别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及时通报住建部门,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通知低洼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标准内河流洪水防御方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洪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各项责任制。市水文局在汛期派出水情组,在市防办24小时值班,及时测报雨情、水情。市气象局按时提供气象预报。市区内各个控制点保证水位是:吴家进水闸8.56米、辽河盘山闸8.15米、双台子河桥7.64米、谷家闸6.92米、于岗子排水站6.02米、太平河闸5.86米。
凡发生标准内洪水,各级防汛指挥部和防汛人员要各司其责,确保防洪堤及其他防洪设施的绝对安全,不能出现垮坝溃堤事故。发生管涌、渗漏,滑坡等险情时要全力抢险,坚决死保死守。
4.4.2超标准河流洪水防御方案
一旦辽河发生超标准洪水,上游堤防如果全力抢险,有可能将超过5000立方米每秒流量洪水送到我市,为此,特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
当辽河发生超过5000立方米每秒洪峰流量时,可利用堤防超高,奋力抢险,仍不能缓解洪水压力,险情不断发生时,采取如下分洪措施:
(1)利用新开河分洪至大辽河,预计分洪80立方米每秒。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盘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施,大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配合。
(2)利用外辽河分洪至大辽河,请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并与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沟通,预计可分洪330立方米每秒。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盘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并负责维护外辽河右岸堤防。
(3)如洪水流量继续增加,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后可启用外辽河及新开河间滞(溢)洪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