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田水利设施、病险水库加固、抗旱防洪工程、大江大河整治工程等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

  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继续实施税收增量返还等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形成,努力构建“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继续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培植一批税源大户,建设一批财源大县,确保实现县域经济“三年倍增计划”。

  支持小城镇建设。围绕支持沈阳经济区建设,安排资金支持沈抚、沈本、沈辽鞍、沈铁、沈彰经济带小城镇规划和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

  五、以增收节支、收支平衡为重点,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强化税收征管。按照依法征税原则,重点抓好税收执法审计,深挖税收潜力,堵塞税收漏洞,加强税收稽查,打击偷骗税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制止收过头税、寅吃卯粮。

  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加大征管力度,切实掌握费源费基,依法依规足额征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逐步提高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模。严肃预算纪律,禁止虚增非税收入。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贯彻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规定,出国(境)经费、公务购车用车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规模,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和通讯费用。探索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和保险及一次消耗性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装修。

  六、以深化改革为重点,完善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下划收入、核定基数、增长分成”的原则,建立省对市县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市县区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的积极性。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工作。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做好公共财政预算的同时,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夯实预算编制基础。

  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在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各项改革基础上,着力细化预算编制,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实现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机结合。按照财政部的具体要求,做好代编预算执行,原则上代编预算在6月底之前细化下达完毕,超过9月30日仍未下达的全部收回总预算或调减部门预算。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